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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方海域首个“商渔共治联管中心”在天津成立
2024-09-0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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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8日,天津大沽口海事局与属地政府、港航、公安、海警、口岸等十家单位签署了《天津港中部水域“商渔共治联管中心”工作机制》,标志着北方海域首个“商渔共治联管中心”在天津正式成立。

据悉,天津港中部水域“商渔共治联管中心”工作机制包括联络会商、信息共享、工作协作3方面11项工作内容,重点对水上安全联合执法、水上安全应急救援联动、水上安全联合宣传教育、商渔船碰撞事故联合调查处理、违法线索移送和案件移交等工作达成了共识。该项工作机制为实现“一个共治责任体系、一个事前预防模式、多个治本攻坚任务组成的‘1+1+N’综合治理格局”提供了有力支持,为推动商渔船信息共享、动态共享、违法共查、救援共助、安全共促提供了实践平台。

自2020年以来,天津大沽口海事局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截至8月底,共走访航运企业、渔村、渔船码头73次,深入船舶宣贯3571艘次,开展海上巡航179次,发放防商船渔船碰撞指南和安全提示1625份,联合市、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商渔船长“面对面”“互登互学”活动17次,联合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、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、市港航局船检处等单位检查涉渔船舶43艘次,为天津港中部水域“商渔共治联管中心”正式成立筑牢坚实基础。

成立“商渔共治联管中心”是天津大沽口海事局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《“商渔共治”三年攻坚行动方案(2024—2026年)》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,旨在巩固近年来“商渔共治”工作成果,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效能,打击涉渔船、商船各类违法行为,强化与各涉海部门沟通协作,形成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合力,共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、有效遏制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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